成都灭火器公司-成都消火栓批发-成都消防设备供应 成都成发国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建筑消防设施的概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消防设施的内涵。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而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建筑消防设施的种类
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常用的建筑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消防安全的意识在逐渐增强,对安装建筑消防设施也越来越重视,但往往忽视设施投入运行后的维护保养工作。 随着时间的增长,就不可避免的出现设备及线路的老化,如不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这方面的教训己屡见不鲜。如何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功效发挥到,是我们当前消防工作中碰到的一个难题,也将是今后工作的一大重点。
自2010年起,消防监督部门就一直在积极探索和研究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科学长效机制,并在衢州支队开展了试点工作,我支队按照总队的要求就维护保养职责、责任、操作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的尝试,通过召开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座谈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座谈会等,听取了建筑消防设施使用、施工、维护保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参考了其他兄弟单位的做法,以“使用单位自主管理、维保单位技术支持、消防部门监督管理”的理念展开了一些工作。
尽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新修订的《消防法》第十六条款第二项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但客观上建筑消防设施种类繁多,系统复杂,专业技术强,并受人员素质、管理机制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国各地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总体上不容乐观,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率较高,发生火灾时往往不能发挥应有作用。成都灭火器公司-成都消火栓批发-成都消防设备供应 成都成发国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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